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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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宜昌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的委托,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对原有恒温恒湿实验室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总改造面积约354平方米。
2、招标范围:安装组合式恒温恒湿空气处理机组及配套设备,PLC自动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恒温恒湿实验室装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厦门路2号(宜昌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一楼)
5、工期: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的牵头人应由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担任)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提供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息信截图)
(2)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 ,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恒温恒湿实验室(20±0.2℃,40-70%RH)的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原件和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原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 (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省内企 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 65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分值为准)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人员;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f、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否则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 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至2017年11月20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日10时,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 年11月10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宜昌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地址: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厦门路2号
联系人:严武军
联系电话:0717—633448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区沿江大道特 162 号福江铭座 21 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