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阅读详情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阅读详情

宜昌市港航局“鄂海趸0101”号趸船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6浏览次数:1816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字体:

一、项目概况

宜昌市港航局“鄂海趸0101”号趸船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8】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港航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趸船船体总长60米*宽14米*型深2.4米,单层单底结构。

2、招标范围:趸船船体内部装饰装修,调整原结构,增加围壁,取消钢柱,加强横梁结构,更换门窗,并在三层甲板增加服务区域,水电重新布线,趸船内部装饰装修,购置办公及生活用品,日用电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船舶位置:宜昌市黄柏河

5、工  期:150 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符合船舶检验相关技术规范合格等级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规范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 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质二级Ⅲ类及以上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焊接工艺认可证书(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的证书为准);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船舶维修改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船舶制造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在单位工作 1 年及以上;

(2)拟派本项目的装饰装修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必须满足

以下要求:

a、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且牵头人必须是钢质二级Ⅲ类及以上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的船舶制造商);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

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e、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3月26日9时30分至2018年4月19日1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4月19日10时,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 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开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 年3月26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港航管理局网》、《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招标人:宜昌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环城东路60号

联系人:胡继学

联系电话:0717—67312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区沿江大道特 162 号福江铭座 21 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