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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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苗木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4】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苗木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概况: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苗木工程
2.2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
2.3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苗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本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7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工程施工,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拟派本工程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施工员和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所有人员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6投标人的绿化专项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绿化专项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绿化专项分值计为80分。)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未申报园林绿化类企业诚信总分的投标人可在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相关资料上传完成后携带原件(营业执照、每个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到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城东公园内)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的园林绿化类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放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9时30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9月2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华审官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谭
联系电话: 0717-6485649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 系 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