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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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沿江大道(江景三路- - 柏临河路)交通工程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沿江大道(江景三路- - 柏临河路)交通工程Ⅱ标段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17时30分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七环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汇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86889.00 |
852531.6 |
899658.00 |
工期要求 |
60天 |
60 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度应与道路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
60 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本工程对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发包人不再增加经济支出。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标准或投标人投标承诺时,除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外,属承包人的责任的,则承包人须支付给发包人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
安全承诺 |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 |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安装作业期间,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人员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及时按有关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抢救处置,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10%的安全违约金。发包人对此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人员 |
关未、白世双、郭尚艳、关伟、刘春艳、关恒、柳春丽 |
代武军、周山、张竞文、韩春艳、张虎、付军、王伟、云飞、肖晨、李少林 |
叶彬、叶青、程文生、简安新、杜启军、曾志光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4日9时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
四、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路 95 号建苑大厦
联系人:邓媛
联系电话:15571744858
招标代理机构(章):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