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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沿江大道(江景三路- - 柏临河路)交通工程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1793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字体:

宜昌市沿江大道(江景三路- - 柏临河路)交通工程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沿江大道(江景三路- - 柏临河路)交通工程Ⅱ标段于20181120日至201811301730分发布招标公告,20181212930分在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宜昌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七环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汇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886889.00

852531.6

899658.00

工期要求

60天

60 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度应与道路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6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合格等级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本工程对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发包人不再增加经济支出。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标准或投标人投标承诺时,除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外,属承包人的责任的,则承包人须支付给发包人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安全承诺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安装作业期间,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人员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及时按有关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抢救处置,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10%的安全违约金。发包人对此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人员

关未、白世双、郭尚艳、关伟、刘春艳、关恒、柳春丽

代武军、周山、张竞文、韩春艳、张虎、付军、王伟、云飞、肖晨、李少林

叶彬、叶青、程文生、简安新、杜启军、曾志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12149时至2018121717时。   

四、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提出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路 95 号建苑大厦

联系人:邓媛

联系电话:15571744858

招标代理机构(章):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